【48812】杨浦区政法综治网
毛蚶、泥蚶等生食蚶类,曾经是上海市民餐桌上的甘旨。上世纪八十年代末,曾产生因生食蚶类引发大面积食源性疾病,市政府紧迫命令,制止毛蚶、泥蚶等蚶类生食水产品的出产、出售和运送。
近来,区法院审结了一原因生食蚶类引起食物中毒的案子,被告人周某等三人因出产、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被判刑,为一再触碰“高压线”的不法分子亮起了“红灯”,也为不管生命安全“品味甘旨”的门客敲响了警钟。
上一年8月,市民王女士与朋友相约到坐落平凉路的“长脚海鲜”饭馆吃饭,虽然其时目击饭馆处于边装饰、边运营状况,卫生状况堪忧,但因朋友极力推荐,王女士等人仍是落座,点了银蚶、毛蚶、炝虾、扇贝等海鲜。其间毛蚶、银蚶是典型的“生食”,仅用开水烫过就被端上了桌,依稀可见壳内鲜红色的血肉。就餐过程中,王女士与朋友举杯畅饮,并未感觉不适。但次日清晨开端,他们却相继呈现了吐逆、腹泻、腹痛等症状,随后大部分人送医后被确诊为食物中毒。经查,他们的中毒原因,正是食用了“长脚海鲜”饭馆供给的、已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违禁生食水产品。
经法律部分查询,“长脚海鲜”饭馆运营者周某并未获得工商运营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证,属无证运营。自2011年起,周某的弟弟周某某从军工路海鲜市场内个别摊贩李某处购入毛蚶、泥蚶(俗称“银蚶”)等蚶类,经加工后在饭馆内出售,一起,还出售炝虾和醉虾。
依据《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》和2013年施行的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出产运营食物种类的公告》的规则,本市制止出产、出售毛蚶、泥蚶、魁蚶等蚶类及炝虾等生食水产品;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,季节性制止出产出售醉虾、醉蟹等生食水产品。
为依法严惩损害食物安全犯罪行为,区法院严厉遵循最高法院、最高检察院于2013年5月发布的《关于处理损害食物安全刑事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》,坚持科罪从重、主刑从重、产业刑从重,严控非拘禁刑适用。经审理后,法官以为,被告人周某与周某某一起出产、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,足以导致十分严峻食物中毒事端,其行为已构成出产、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食物罪,依法别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、一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、一万元;被告人李某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,足以导致十分严峻食物中毒事端,构成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、罚金两万元。
上一篇:“4个菜1500块”一事当地同行很气愤出门旅游还是要相信app 下一篇:“拼”了2023年货节开启